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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汾河冬韵”水利摄影作品征稿启事(已结束)

2018-3-31 15:27| 发布者:cphoto| 查看:805| 评论:0

摘要:截止日期:2018年3月31日
    为充分展示三晋母亲河——---汾河的壮丽与美好景象,唤起与增强全社会对母亲河汾河的尊崇、热爱、保护意识。特举办“汾河冬韵”水利摄影作品大赛。
一、截稿时间:2018年3月31日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山西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
协办单位: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山西水利发展研究中心
          山西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山西水利文学艺术协会摄影分会
三、作品征稿内容:
汾河流域冬季风光:汾河干流水系风光(含汾河源头与汾河入黄口)、汾河干流骨干水利工程(水库、灌区、堤防等)、汾河与生态、汾河与城市、汾河与农业、汾河与生活、汾河流域重要与著名文物古迹(汾河干流水系风光、汾河干流骨干水利工程作品在各个奖项的占比不低于40%)。
四、作品要求:
1、征稿面向各界摄影爱好者,鼓励各摄影艺术团体、各市、县水利(水务)局及水利厅直单位进行组织宣传,积极投稿。
2、作品黑白及彩色均可, JPG或RAW格式,电子文件数据大于5MB。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sltsyzg@163.com
    联系人:傅晓阳
联系电话:0351-4666381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5名, 奖金各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10名, 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20名, 奖金各1000元, 颁发证书;
七、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八、作品处置及责权:
1、摄影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参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山西省水利网和山西省摄影家协会网进行公示,刊登参展作品及作者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活动非商业性活动,不收取参展费。对于所有参展作品及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的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但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投稿作品,无论是否获奖,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作品存在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展的最终解释。
 
山西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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