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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环境日 |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摄影作品征稿啦!

2021-5-20 11:00| 发布者:cphoto| 查看:2930| 评论:0|来自:大众网

摘要:截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

  为深入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宣传省委、省政府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反映济宁市南四湖流域污染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成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一、主题内容

  摄影作品展示南四湖良好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生物多样性成果、秀美自然风光,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具有艺术美感,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携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评选奖励

  征稿结束后,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设置:

  一等奖2名,稿酬1000元;

  二等奖4名,稿酬800元;

  三等奖8名,稿酬500元;

  优秀奖若干,稿酬200元。

  优秀作品在六五环境日期间集中展出。

  四、投稿要求

  1、作品必须是2019年至2021年拍摄于南四湖流域济宁市境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摄影作品。

  2、作品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图(2-6张)。

  3、作品允许做适当构图剪裁和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当调整,要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投稿作品保存JPG格式,单幅照片长边达到3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3M以上。只接受电子版照片,投稿时请填写摄影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如需对作品进行说明,请另附文档)。

  5、投稿邮箱:847728177@qq.com

  6、咨询电话:13863783769(朱爱军)、13905471779(刘均峰)

  五、版权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损坏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3、征稿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原创作品作者,作品中涉及的版权及肖像权事宜有作者本人承担,作品产生争议视为自动退赛。

  4、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举办方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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