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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展影赛暧昧种种

2006-4-6 16:55| 发布者:| 查看:1970| 评论:0|原作者: 柴 选

    摄影人对各类影展影赛评选意见之大,于人民摄影报2002年第25期1版刊发的《评选让我如此多疑》一文可见一斑。但真正的影展影赛评选如何操作,普通摄影人无从知晓,但有时从评委们的言谈举止中,从亲身参与影展影赛的组织工作当中,或许也能听到或看到一些问题。冷静分析一下影展影赛各个环节,其实有许多地方有待增加透明度或者完善。
主办者:如何搞经营
    生活水平提高了的摄影人不再为十几块钱参赛费发愁,也不会过多关心影赛经费的来源和支出,对组织者来说,经费却是头等大事。无论地方还是国家级的影展影赛,筹备之前总要先考虑钱从哪里来。以前取之摄影人、用之摄影人的做法早已失灵,而且协会成天向大家收钱搞比赛也说不过去,好在商业运作成为影展影赛最大的支持,冠名“某某杯”之类的摄影比赛、展览、评选便大行其道。
    如今,地方摄协办影展影赛规模越来越大,动辄就是“某品牌杯全国摄影大奖赛”、“某企业杯国际摄影展”。参与主办的一般是当地旅游和宣传部门——用摄影宣传旅游资源、风土人情、地方形象,投入小,产出高。一般的程式是,先组织一帮全国知名摄影家、摄影记者专程到当地采风,然后再评奖,搞展览,出画册,各媒体大力宣传,才算完工。这一系列经费既不能由主办部门出,也不是作为承办单位的摄协掏,而是来自于协办企业。
    因为有企业赞助,有关部门参与,一些不带功利色彩的纯艺术作品可能不会被主办者看好,宣传照片可能得大奖,赞助单位的摄影干事也可捧金杯,加上个把爱好摄影的官员拿一半个特别贡献奖之类,人人有奖,皆大欢喜。即便赞助企业有困难,没什么收益,碍于各方面子,也要为摄影事业奉献一回。因而,普通摄影人看来,许多影展影赛更像是做秀,热闹过后,参赛者得不了什么真东西。
    相对于国外只收邮寄和资料费的做法,个别影展影赛还在收的所谓“评选费”无疑是巧立名目。国外评选结束后,不仅退还未获奖照片,而且每人赠送一本画册,国内影展影赛的画册除作宣传品送人或书店出售外,普通参赛者不买是不能了解其全貌的。
    有影友提议实行评选市场化:即以市场作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同时参考读者(使用者)和专家意见,在偏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忽视其社会价值。主办者和参赛者均是受益者,而不是主办者单纯把办展当成本职工作,参赛者单纯为奖金或所谓的知名度。参赛者和主办者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完全让摄影作品走向市场。他预计,摄影比赛市场化之后,送人情的获奖作品将会没有市场。
分类:怎样科学界定
    把不同属性不同类型的照片混在一起评选,是国内影展影赛的通病。即便有主题,也是极其空泛的题材规定。虽然在“全国影展”、“国际影展”这样重大的评选中也有分类,但分类科学性不强,分类标准不统一,让参赛者无所适从。尤其到了评为数不多的金、银、铜奖时,虽然评委知道不同类别放在一起没可比性,可主办者非要评出优劣高下,倒难为了那些各自领域都是权威的评委。
    以“艺术摄影”为例,本身就是在中国特定条件下出现的一个摄影门类,有说不清、道不明之嫌。将风光、小品、静物以及实验影像等“艺术照片”放进一个大锅搅拌,然后按同一个标准验收,如何能评得公平、合理?
    再以新闻摄影评选为例:“日常生活”、“军事”、“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类别以题材来区分,而“突发性新闻”、“非突发性新闻”是以是否第一现场、第一时间为标准,至于“重大新闻类”、“一般新闻类”则是以新闻事件的重要性来区分,不同分类标准衍生出的类别常有重合。而如经济新闻等类型的照片应归入上述哪类,评委也众说纷纭。第20届“国展”征稿启事中将“社会纪实”列为新闻摄影的一类,不知是否合理?
    设计分类标准,一是参考以往同类比赛,二是套国家级影展影赛,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创新。目前,大部分地方影展影赛还是一勺烩,一锅端。
评委:左右为难
    不少摄影人认为,影展影赛评委组成都不尽合理。评委应该老、中、青比例适中,摄影家、理论家各半。每个评委对不同类型的摄影作品各有偏好,还应依此再作调整。有人说,艺术摄影作品在综合性评选中得不到应有重视,原因之一就是搞新闻和纪实摄影的评委所占比例过高。 [FS:PAGE]
    一些影展影赛为上规模、上档次,想方设法挂全国之名。既然是全国评选,就得请国家级评委,国家级的评委各司其职,很难有时间经常参加评选,地方要想请到名副其实的国家级评委还真难。虽然摄影可触类旁通,但有时也让评委为难。著名摄影记者唐师曾跟人闲聊时曾说,虽然自己经常被邀去参加评选工作,但自认是个外行评委,充其量也就是个“大陪审团的添头”。当地和上级摄影家协会领导则样样精通,但凡有比赛,总得当评委。
    当评委并没什么坏处,费用全报销,处处有招待,临走还有评委费,只是稍费时日罢了。而据笔者了解,国际沙龙摄影比赛评委一般都自负交通费,不收评委费,只需主办者负责当地食宿即可。目前国内还鲜有此举。
    摄影人希望评委学识、人品俱佳,办事公道,不一定是名家,但一定要有水平。我们常说中国摄影界文化艺术修养偏低,这一问题在评委层同样存在。相当一部分常任评委的摄影人虽然功成名就,也曾有好作品,但不勤于创作,没有养成继续学习和思考的习惯,只凭感觉评判作品好坏。这样的评委不但很难引导参赛者进入创作的高级层面,更不能对他人高水准的作品进行合理鉴别。
评选:雾里看花
    摄影家窦海军在文章中写道:“不管以功利的角度还是自娱的角度看,评选在摄影领域的地位并不显赫,它至多是几个有权势、有资历、有水平的人参差标准的综合。” 
    通常评选细则都是泛泛几句话,评委们的标准很难统一,而且在不了解作者整体创作水准的前提下,对包含偶然因素的一两幅摄影作品也难做出精确判断,更何况高层次的各类摄影作品不能以统一标准评判。有影友认为投子法改为电脑打分更好,殊不知,一旦改为电脑打分,评委们打出的分数是否会差之千里——没有标准的事情谁也不好把握。于是,有摄影界人士说:“我们一些评委,特别是被邀请来当评委的外行们,当你的投子压上去,实际是对其他照片的不公平。” 
    由于评委观点不尽相同,眼光也不一致,难免会遗漏个别优秀作品。在艺术摄影评选中,四平八稳的作品可能得大奖,另类、创新的东西总得经过几次才能适应评委的眼光,脱颖而出,所以获头奖的,往往是中游偏上的作品,而有很强超前意识的杰作几乎没有获奖可能。
    影赛评的是作品,而不是摄影师,但有评委喜欢论资排辈,只看作者的知名度,对作品并不过多关注。在评选中能不能给新人一个机会,也是很难说。
  地方影赛,评委和参赛者都是熟人,甚至评委又是参赛者。有的评委相互递纸条,有的参赛者为了名次通过种种方式“贿赂”评委。一些在地方评选的全国影赛,当地总有大量作品入选和获奖,头奖往往也跑不了。 有人提议,商业摄影既然以实用为目的,为什么不让商家挑选?以现场拍卖、竞标等形式评选,成交价最高的自然就优秀作品。也有人建议,摄影比赛的评选应考虑观众(爱好者)的因素。中国有观众评选的电影作品,为什么就不能有观众(爱好者)评选的摄影作品呢?评选时能否采用观众(爱好者)加评委的办法进行?或邀请有一定水平的摄影爱好者直接担任“观众评委”。
  评选永远没有完美可言,但对评选观念和方式调整却应是不断的。
参赛者:为啥想名利双收
  摄影人参赛一是想检验自己的创作成绩,二是获奖后的荣誉、级别和奖金额都较诱人。如果在级别最高的“国展”中“入选”,大小也是个角色,能拿“铜奖”就算高手了。有人说,参赛就像炒股,要不断追踪“热门股”,低吸高抛,吃完一波又一波,踩准节拍才能获奖。
  个别影友将自己的代表作品这边投了那边投,这边评了那边评,凭一张片子打遍天下无敌手。虽然这照片质量出众,但问题是由于有了它,其他照片是不是都不能出人头地,评委们也不再仔细评判其他的优秀作品呢?笔者在网上看到台湾的摄影比赛征稿启事大都明确指出:凡获奖作品组织者将调底,有的直接要求将底片与样片一块寄达,而且都有拒收相关比赛中得奖者的规定。在内地,这样的启事真不多见。 [FS:PAGE]
  其实,那些真正深层次体味摄影乐趣的人,不但对评选不大感兴趣,甚至几乎失去了获奖的欲望。这不仅因为他们对评奖有透彻认识,更出于他们对摄影艺术的深刻理解。
  热爱摄影,不一定非得在影展影赛中获奖。
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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