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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的力量

2008-7-18 12:35| 发布者:| 查看:1451| 评论:0|原作者: 藏 策

摄影有别于其他文本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记录性,纪实摄影又是最能体现摄影的记录性的,所以弄懂了纪实摄影,也就基本上弄懂摄影了。纪实摄影的生命就是“真实”,是一种可以打动观看者内心情感,甚至是震撼灵魂的“真实”。真实凝聚起一种视觉上的“直击的力量”,可以穿透我们的内心……用罗兰•巴特的话说就是:“它的某处击中了我,刺痛了我。”

然而“真实”又是如何凝聚起这种神秘的“直击的力量”的呢?“真实”的事情很多,我们拍下来后就会发现,其中绝大部分其实并不能打动人。难道是它们还不够“真实”吗?以往的摄影理论都还停留在探讨如何保证“真实”的问题上,比如抓拍/摆拍的问题、造假/打假等……但对于“真实”本身却没有进行深入研究。“真实”仿佛是种简单到了不言自明的东西,不用说大家也都明白。然而“真实”偏偏又是最为复杂的,古往今来还真没几个人能说得清楚。

其实在“语言转向”以后,有关“真实”问题就已经被悬置了,因为无论是影像符号还是文字符号,都只能指涉现实而无法等同于现实,只能具有“真实感”而无法拥有“真实性”。呈现于我们眼前的逼真的“真实感”,只不过是一系列修辞过程(我称之为“光影修辞”)中的视觉幻象,而并非“真实”本身。于是我在《一个“神话”的解构——论“纪实”摄影》中,将“真实”看作是一种“神话”而进行了解构。简言之,就是没有最真实只有“像”真实。然而有关“真实”的深层问题并没有就此解决,假照片也具有一定的“真实感”,为什么就不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光影修辞”的底线在那里?

一直到去年,我才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纪实摄影作为一种“一级符号”系统,不能像分析文学文本那样只考虑能指/所指之间的关系,而应当将能指(图象)/所指(意义)与指涉对象(拍摄对象)放到一起,做三位一体式的思考,才有可能真正逼近摄影的本体。于是我提出了“非主题内涵”这个概念,认为正是“非主题内涵”躲避了“意义”的预设,从而让镜头“发现”了人眼所忽略了的部分,而这也正是摄影之所以成为摄影的意义所在。于是我把纪实摄影的文本特征定义为——“非主题内涵”大于“主题内涵”,把假照片定义为——有意干预或改变指涉对象,或在指涉对象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伪造或虚构能指,以达到获取特定所指意义的行为。于是,“光影修辞”的底线总算有答案了。可是以“真实”的名义震撼着我们心灵的“直击的力量”又是什么?要最终回答这个问题,大概仅把能指/所指/指涉对象放在一起分析也已经是不够的了,我现在的思路是,必须还要把潜意识也加进来,因为人的潜意识同样也是话语构成的。“直击的力量”之所以会震撼心灵,肯定是因为“击中”潜意识中的某个“经络”,不对潜意识中的这种“经络”加以分析,这个有关“真实”的迷团大概永远也不可能解开。

现在必须对“真实”加以追问了,我们眼睛看到的,相机拍到的,就是“真实”的吗?可以说即是又不是。说是,是因为我们看到的只是表象的真实,用佛家的用语说,也就是“色”。“真实”的影像,达到的只是“色”的真实,或曰定格了有关“色”的记忆。然而“色”又是“色不自色”的,所以佛家讲“色空”。从这个角度说,我们看到的又只能说是幻象,并不能说就是“真实”。比如现在的那些“大片”,就可以说是“色”的盛宴,但它的“视觉冲击力”却只能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与心灵无关。

我发现在人类的最高智慧上,东方与西方其实往往是非常一致的,比如西方的许多后现代理论就都可以成为佛学智慧的现代注脚。《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而解构主义理论则正是从学理上破解“一切有为法”为何“皆梦幻泡影”的。鲍德里亚的“类像”理论则印证了“色不自色”……[FS:PAGE]

那么有关“真实”呢?我从拉康的精神分析学里也同样获得了灵感。追求“真实”是人类的本性,然而“真实”恰恰又是逃避着我们的东西。在自我心理防卫机制的作用下,我们看到的往往是想象的“真实”,而当“真实”一旦超越了我们想象的极限,我们甚至会昏倒,以丧失知觉这种极端的形式来予以否认。当我们自以为看到了“真实”时,其实“真实”早已遁形,而我们所看到的,只不过是“真实”的替代物而已。

现实、想象和象征,共同构成了我们意识深层的“经络”,所谓“直击的力量”其实就是携带着“物象的记忆”的能指,为渴求“真实”的心灵提供了某种新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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