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在320国道信州区路段巡逻途中,及时查获一“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校车,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校车怎么开到国道上来了?”当日下午16时40分,直属一大队沙溪中队执勤民警江志勤带队在320国道信州区路段巡逻,突然发现从秦峰镇方向驶来一辆黄色校车,当即引起了警觉。该校车驾驶员见前面国道上有公安交警执勤,立即改变方向试图拐向村道,以避开检查。 “这辆校车肯定有问题!”该校车这一反常现象坚定了执勤民警的怀疑,快速上前示意该校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校车隶属于信州区朝阳镇的一幼儿园,车牌号为“赣E6****”,专门用于接送幼儿园学生上学、放学。校车内乘坐几名学生,但该校车标牌上注明的行驶线路并未载明有320国道,属“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该校车驾驶员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校车驾驶员朋友:规定校车的行驶线路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出行,擅自改变校车行驶路线直接威胁到学生们的生命安全。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杜绝此类重大事故发生,公安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校车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为孩子们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图为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