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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活力路桥”全省摄影大赛活动启动征稿(已结束)

2017-12-31 15:06| 发布者:cphoto| 查看:766| 评论:0

摘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为充分展示台州市路桥区“活力商都、制造名城、金融高地”的城市特色,通过摄影作品展现路桥悠久的历史文化、高品质的人居环境、独特的自然风貌,进一步提高路桥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路桥区人民政府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2017“活力路桥”全省摄影大赛,热情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路桥区人民政府

2、协办单位: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路桥区委宣传部

3、承办单位:区文联、区外宣办、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主题

围绕“活力新区、美丽路桥”主题,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全方位反映路桥区的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市场面貌、历史古迹和当代路桥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各行各业劳动者建设的风采等。

突出体现路桥在“八八战略”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建设中城市形象、生态环境、文化形态等方面所取得的新成就、新风貌、新画面,增强广大群众热爱路桥、建设路桥、美化路桥、宣传路桥的责任感,以摄影的形式去表达路桥人文精神。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风格、数量不限;组照限4-6幅(视为一幅)并只能一人署名;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必须取材于路桥区。

2.参赛作品全部以电子文件(jpg)格式投稿,作品文件大小不小于500KB,长边不低于1024像素,作品文件名标注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

3.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可作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

4.数码作品,要求使用高像数的数码相机并以最高精度拍摄,以便制作放大。

5.参赛作品须在2016年以后拍摄。

6.获奖作品须交验数码原始文件和制作后的调整文件(大图)进行影像鉴别。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8.所有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9.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真阅读和理解,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征集100幅作品。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10000元;

设佳作奖9幅奖金每幅2000元;

优秀奖90幅,每幅500元。

五、截稿和评奖

2017年12月31日截稿(以实际收到为准)。

2018年1月中下旬将邀请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

所有入选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出版、宣传、展示、公益事业等相关活动,不另付稿酬。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或其它方面的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六、其他事项

获奖作品将由工作人员专门通知作者,作者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有Exif拍摄信息的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数据文件(JPG格式,边长不小于4000像素,数据不小于5兆),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命名,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弃奖。

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同意并遵守大赛规则。

七、投稿邮箱

投稿指定邮箱:lq_wxb@163.com

联系人:

刘一均(外宣办)电话:0576-82463225;13989603103

林继德(区摄影家协会)电话:13018851666

比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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