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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征稿啦!“发现”记者眼中的精彩瞬间

2023-10-30 15:56| 发布者:cphoto| 查看:139| 评论:0

摘要:截止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一、大赛主题

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奔走在基层一线,走遍城市的角角落落,记录着丰富多彩的百姓生活,采访了大量“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新闻。在忙碌、辛苦的工作中,大家走遍大街小巷,工作内外也会发现很多常人没有发现的美好,在第24个中国记者节到来之际,郑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拟举办“发现”摄影大赛,展示记者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的美丽风光、温暖温情、精彩瞬间,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

二、组织形式

活动由郑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郑州报业集团、郑州广播电视台、各市县区融媒中心组织参赛,广大记者、编辑、基层融媒体工作人员参加。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分别奖励价值约1500元奖品;

二等奖10名,分别奖励价值约800元奖品;

三等奖20名,分别奖励价值约300元奖品;

获奖者将由郑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不限,可以为环境风光、工业农业生产情景,也可以是人间温情故事、生活状态,和各行各业奋发图强、努力拼搏的精彩瞬间。

2、图片须拍摄于2023年。

3、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收稿邮箱:zzwbsy@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马健 13838049290

4、每人限投单张5幅作品,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4-10幅)。以姓名+作品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的格式为作品命名(如 张三《感动》2023年4月1日138********),不接受合成图片及电脑技术修改制作的作品。

5、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无人机均可,投稿作品不小于2M(JPG文件格式,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如投稿为小图,入选后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所有获奖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出版、宣传、展示、展览、放映和网络传播等方面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活动的推广、推荐、宣传、传播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作品评选

投稿结束后,郑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审。

六、作品展示

活动评选结束后,获奖摄影作品(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拟在郑州青少年宫、郑州报业集团大厦一楼展厅和《豫览影像》进行线下和线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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