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长江文化 留存时代影像 “金沙江留忆”主题摄影展 征 稿 启 事 用镜头捕捉金沙江沿岸的自然之美、人文之韵、发展之变!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 至 2026年3月20日止(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大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师、市民群众、学生等均可投稿(投稿者需保证自身具备投稿资格,未成年人投稿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作品主题 作品须拍摄于金沙江宜宾段区域内,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乐观,紧扣“金沙江留忆”核心主题,突出宜宾地域特色,聚焦金沙江流域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生态保护与城乡发展,具体可围绕以下四大方向创作,用镜头定格金沙江的时代印记与人文温情: (一)自然生态: 聚焦金沙江宜宾段的峡谷风貌、滨江湿地、沿江竹林风景线等自然景观,捕捉长江鲟等珍稀水生生物及各类鸟类的活动身影,展现“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的生态格局与金沙江的原生态自然之美。 (二)历史人文: 挖掘金沙江流域的历史底蕴,拍摄僰道古道、古民居、老码头等历史遗存,捕捉川南民俗、非遗技艺、乡村乡愁等人文场景,展现金沙江滋养下的宜宾人文风情与历史记忆。 (三)生态保护: 记录宜宾在金沙江生态保护中的具体实践,捕捉退渔还江、渔政执法、增殖放流、生态廊道建设等场景,展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以及金沙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成果。 (四)城乡发展: 定格金沙江宜宾段沿线的港口、大桥、产业园区等城乡风貌,拍摄向家坝灌渠等重大水利工程、新能源产业、乡村振兴实践等发展场景,展现金沙江流域宜宾段的时代变迁与高质量发展活力。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真实原创,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需标注作品顺序,视为一幅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仅可适度调整影调、色彩和对比度,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裁剪等修改画面核心元素的操作,确保作品的真实性。 (二)文件格式为JPEG,单张作品大小3—10MB,长边≥3000像素,无水印、无边框、无任何文字(包括作者署名、拍摄日期等),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三)作品命名规范:作品标题+拍摄地+作者姓名(例:《金沙晨雾》+宜宾屏山+李四);每幅(组)作品需填写《“金沙江留忆”主题摄影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填写需完整、准确。 (四)每幅(组)作品需填写以下作品登记表;所有投稿作品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作品登记表。 下载作品登记表电子版本 五、投稿方式 邮件主题规范:【金沙江留忆投稿】+ 作者姓名 + 联系电话(例:【金沙江留忆投稿】+ 张三 + 138XXXX1234) 投稿须知:请将所有投稿作品、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表》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正文可简要介绍作者简介(可选)及投稿作品概况;请勿重复投稿,重复投稿以最后一次发送的邮件为准。 六、评选方式 本次征稿将邀请专业摄影师、文化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作品的主题契合度、画面表现力、原创性、艺术感染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入展作品80幅。评审结果将在宜宾市文化馆官方公众号公布。 七、展览与稿酬 展览安排:入展作品将在宜宾市文化馆线上线下平台正式展出。 稿酬发放:入展作品将发放相应稿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权益:入展作者将获得入展证书。 八、版权说明 1.投稿者为作品原创作者,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若因作品侵权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投稿作品需为未在其他市级及以上摄影展中入展、获奖的作品,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投稿及入展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次摄影展相关的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画册制作、信息网络传播、公益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不另付稿酬,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标题。 4.本次征稿活动不收取任何投稿费用,所有投稿作品均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存备份。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宜宾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宜宾市摄影家协会 一江金沙流韵 一帧光影留忆 用镜头定格金沙江的珍贵记忆 用照片留住山河壮阔与人间烟火 我们等你来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