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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策《超隐喻与话语流变》研讨会摘要(四)

2007-11-11 09:42| 发布者:| 查看:1508| 评论:0

藏策《超隐喻与话语流变》研讨会摘要(四) 
张智庭(南开大学教授、法兰西国家PALMES教育骑士勋章获得者):  
 
我个人觉得符号学对于认识文学现象,和进一步指导文学创作有很大帮助的。在国内真正搞符号学的还不太多,而在法国符号学早已进入到大学课程里面去了。藏策这本书里的许多文章,当时刚发表后就拿给我看了,我觉得他有很多自己的创见,比如“超隐喻”等等。我这次专门为他的这个研讨会写了篇长达6000字的书评,因为时间关系,在这里只宣读其中的几段。希望有更多像藏策这样的人,把中国的符号学研究搞起来。
  
……文学符号有什么特点呢?首先,文学符号是一种二级符号。二级符号是在初级符号基础上出现的。所谓初级符号,那就是一个声音形象或一种书写标志(即能指)只与一个概念(即所指)结合而成的符号,初级符号只提供初级讯息。二级符号则是把初级符号当作新的能指,并人为地补加一个新的概念之后形成的符号,而这一结合过程或结果则被定名为“意指过程”或“意指”。我个人理解,它是一种想象中的符号,是一种观念符号,它以初级符号的存在为前提,并以初级符号为其存在的表象。二级符号的连接构成二级言语活动、构成寄生意义,从而使所描述的现实对象内涵化,最后产生我们称之的“文学”。按照罗兰•巴尔特的说法是:“这种言语是一种(无限地)被精心加工的材料;它有点像是一种超-言语”(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作家与写家》篇,Seuil,1968)。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超-言语”与藏策发明的“超隐喻”称谓既有共同点,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共同点,它们都是二级符号,或二级言语;不同的是,文学的“超-言语”都是可以得到解释的,而藏策的“超隐喻”是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是不可“言明”的。藏策自己在书中对其有所说明,赵毅恒先生也对其做了很好的诠释(见其为《超隐喻与话语流变》写的序),这里不再累述。可见,文学的符号学研究,也有个需要注意不同文化背景的问题。
  
在已有大量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部分学者也已开始尝试采用语言符号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释中国文学现象了。其中,藏策的努力和成果是有目共睹的。结合我在开始时说的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西方的语言符号学不仅是可以“拿来”为我所用,而且更可以像藏策那样根据汉语自身的特点,加以改造和创新。
 藏策在书中“自序”中总结自己对于两者关系的看法时说:“内容的最深层其实是形式,而形式的最深层则正是所谓的内容”。我仅试举二例简单地对其说明一下,一是交通信号指示牌:那些带有“左转弯”、“右转弯”、“禁止停车”、“禁止通行”各种标志的指示牌,都既是内容,又是形式,因为对于指示牌内容的判定,只能通过牌子上的标志来进行;二是我们的汉字,它是一种象形表意文字,一个“人”字在其进入文本之前既是形式,也是内容。当然,这是属于符号学上被称作“单平面符号学”的单位的例子,而文学符号则属于“双平面符号学”的研究领域,其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但它们相互依存是根本性的,因此从形式分析入手,最终实现对于内容的一定发掘,不能不说是一种途径。语言符号学就是更看重能指(形式)和通过对于能指功能的探讨来帮助加深对于内容理解的一门学科或一种方法,因为正是能指的“不稳定性”(列维-斯特劳斯)亦即“无限变化的能指”(罗兰•巴尔特)在构成文学与艺术。藏策在其书中对于“工人文学”在形式上的表现做了出色的分析,令人信服地告诉了人们形式分析对于内容理解的这种积极作用。 
    
    藏策的研究成果,并不限于以文本为特征的文学,他的理论研究更可以拓展到以图象为文本形式的摄影理论。他在看到我翻译的罗兰•巴尔特的《图象修辞学》(见拙译《显义与晦义》,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一文之前就提出过摄影手段中的快门是一种“提喻”,这是很有创意的提法。他书中的《关于〈摄影•批评•文化研究〉》一文当时发表后引起了文艺理论界强烈的反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专门为其举办了研讨会。他对我说,他计划依据语言符号学理论写一部《摄影诗学》,可见,他已经锁定目标开始深入应用语言符号学了,而在这种应用中间,他肯定会有新的思考和新的发现。我殷切地盼望这一著述的出版。我呼吁有更多的文艺理论家、批评家参加到文学与艺术的语言符号学研究之中来。为繁荣我们自己的文学与艺术研究、甚至文学与艺术创作,为深入了解我们自己的植根于中国文化土壤中的文学与艺术作品的特色,自然也为使在这项国际性研究中有我们中国学者的一份功劳,让我们遵循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客观认识和积极学习语言符号学、正确应用和大力发展语言符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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