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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之外的思考——《和谐·人物·话语》

2008-9-16 11:25| 发布者:| 查看:1125| 评论:0|原作者: 藏 策

  
      翻开一部中国当代文学史,最让人久久难以忘却的,就是那些带有各自时代烙印的人物形象。人是其历史的产物。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核心观念、思维方式乃至人生诉求,也自然是有所不同的。这在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文学创作中,主要地表现在话语方式与人物形象方面,换言之,新的历史时期,在文学创作中会出现某种新的话语方式,并以此建构出新的人物形象来。
      传统的现实主义特别强调文学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至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则认为是对现实人物的“典型化”。但站在已经历了“语言学转向”的今天来看,文学与现实,绝非如镜子照物那般简单,因为语言是不透明的。而以现代语言学的视角考察,其实无论是现实,还是文学,都不可能超越语言的疆界。现实社会本身就是文本化了的,是由来自不同的社会集团、不同的媒介载体、不同的言说方式的各类话语所共同构成的。文本社会学理论将代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特定话语,名之为“社会方言”,亦即不再将所谓“社会”看做是某种本质主义的,非语言的,对象化了的存在,而是将其视为是由各种代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方言”所共同组成的巨大的话语集成。其间人文话语、官方话语、商务话语、政治话语、专业话语、民间话语、网络话语乃至江湖话语……多到数不胜数……它们之间或各自独白或彼此对话,或和谐共存或冲突对抗……或声音,或文本,或图像,或视频……或电视,或纸媒,或网络,或智能手机甚或街头涂鸦……真的是多音共鸣,交相呼应,无始无终,无远弗界……
      而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亦是话语构成的。作为小说故事的“参动者”,按法国符号学家朱莉娅•克里斯特娃的理论,参动者即他所承担的话语,或者说,因为该话语他才获得小说中的地位。
和谐在文学中的体现,实际上就是不同“社会方言”之间话语的和谐。这并不是要掩盖社会矛盾或回避现实问题,而是调整不同“社会方言”间的语义关系,增加其沟通与对话的可能性,使之得以“多音共鸣”,从而减少“独白”与对抗,避免以往那种二元对立式的互不调和的思维方式。
      米歇尔•佩舍曾说过:“一切阶级斗争往往都可以概括为拥护一个词、反对一个词的斗争。”诚哉斯言。
      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当代文学的话语流变,便能清晰地发现那些来自不同历史语境之下的语义冲突与对立。比如,在以朱老钟为代表的一系列人物的背后,是以剥削阶级/被剥削阶级这样的基本语 义对立为基础的,故事冲突亦由此而展开。在文革时期的文学里,语义冲突的中心则为造反派/走资派这样一种虚幻的能指的对立。改革文学的深层语义对立为改革者/保守派,其二元对立的双方已 由敌/我关系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缓解为某种道德层面上的冲突了。再到后来,“先锋文学”、“新写实”等多彩纷呈,文学写作日趋多元化、商业化,其语义选择也随之日益多义化了。然而,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进程中,虽然那些旧的,主要是缘自不同观念的矛盾冲突,逐渐地淡化了,但一些新的,更加现实的迫在眉睫的社会矛盾,却又凸显了出来。如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等等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而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倡导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语境。在此语境中,对于这些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采取怎样的语义选择,实际上已成为建构和谐社会文化的一个首要问题。今天的某些文学作品,仍固守于传统道德层面上的善恶二元论式的语义模式,不是把富人统统想象成为富不仁的坏蛋,就是又把有产者视为优雅浪漫的天使,而把民工、无业人员等社会底层,归入小偷、劫匪、诈骗犯的行列……
      另一些更为深刻的小说,则采取了非二元对立式的语义选择,对于不同性质的“社会方言”,所进行的是富于弹性与亲合力的“对话”,而不是僵化教条的“独白”。杨少衡有篇小说叫《林老板的枪》,就很有些新意。小说讲新任县长徐启维上任之初就遇上个大难题:本县商界头面人物林老板私下藏了支枪,动不动还拿出来示威似地放上一梭子。林老板是“社皮子”(小痞子)出身,为人极其狡诈。他不仅财大气粗而且手眼通天,根本就没把徐启维这个小县长放在眼里。在并购县机械厂等问题上,他处处戏弄徐启维,企图把这个小县长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间。…… [FS:PAGE]
“枪”,这个在中国语境中略显刺眼的词语,构成了展开小说故事的基本语义对立:藏枪(违法)/交枪(合法)。小说始终围绕着“枪”这一法律维度推进,而没有向以往的某些小说那样,把这一矛盾冲突上升到道德的维度,从而成为善/恶的二元对立。小说的叙述者告诉读者:“林奉成和他的企业对本地经济发展是有贡献的。这是徐启维得出的结论。”
徐启维是一个由新的话语方式构成的新的基层干部形象,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出了一种新的政治智慧。面对林老板所代表的江湖话语和商业话语,他既不丧失自身的话语立场(官商结合),又不僵化地固守于政治教条而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以一种实事求是的灵活而机智的姿态,与异己的“社会方言”展开了积极主动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既有着容忍不同声音多元共存和谐相处的胸襟,又有着严守法律底线的不苟精神。
       徐启维与林老板的“对话”,是通过“菜豆事件”和“嫖娼风波”来进行的。对话的结果,不是以往善/恶二元对立意义上的一方战胜另一方,而是“彼此终于加深了了解,形成了一些概念,因而渐趋和谐,互相温暖起来。”当然,林老板的“枪”最终还是被“缴”了。更为有趣的是,林老板的“枪”在小说中,不仅是展开故事的焦点,而且构成了一个富有寓意的隐喻系统。林老板是个半江湖半商圈的草莽人物,酒色财气样样齐全。他不仅在自己的企业里包养着“秘书”宋惠云,而且还要在外面找“三陪”打野食儿。有关“枪”的性联想,就是最先由宋惠云暗示出来的。当徐启维问宋惠云:“你们林总那支枪怎么样?” 宋惠云竟抗议道:“县长是性骚扰吗?”……如此一来,看似与“枪”无关的“嫖娼风波”,在语义的深层,也成了“枪”惹的祸。而最终林老板的“枪”被缴,小说中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协议签字后县城里流传一个笑话,说活该林菜豆骂娘,人家不是只剩一条裤衩,是裤衩里只剩一丛乱毛加两个蛋,他那支枪已经没了,不知去向。”这实际上是在巧妙地暗示着,林老板以往违法违规的劣迹,也已经得到收敛了。
       像林老板这样“社皮子”出身的爆发户,是在特定历史语境中生成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与规范,他们也有一个从混迹江湖到自我规范的过程。对于这些既不符合传统道德规范,又介乎于以往的善恶标准之间的人群,小说中也有着另一种代表着传统“独白”性僵硬教条的声音:“来者说,有人反映宋惠云是林奉成的姘头,在老家兰州是无业人员,到本县谋生后,曾在省城当坐台小姐。据说她根本不是什么大学生,她有张大学文凭,是假的,买的。……”对此,徐启维的态度则非常开明:“不管说谁有违法行为,……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能随便认定。这个宋惠云是否上过大学会不会那么重要?林奉成自己好象初中都没有毕业,这不影响他当奉成集团的老板,不影响他办民营企业,挣大钱并在市工商联挂副会长。……宋惠云在本县没有犯罪记录……除了自己企业的工作,对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也都比较认真。总的说起的是一种积极作用。……林奉成这样的老板可以有钱,也可以有女人,但是不能有枪。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原则问题。”
很显然,两种声音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一个是传统的道德层面的,一个是现代的法制层面的;一个是“独白”的僵化的和排他的,一个是“对话”的弹性的和包容的。徐启维正是由这种新的话语方式塑造从来的新形象,其对于探讨建构和谐的社会文化是富有启发性的。
       当然,文学的题材是广阔的,人物更是丰富的,绝不限于社会政治类小说一种。但建构和谐文化的话语规则却是共通的普遍的,那就是尽量去消解那些二元对立式的话语死结,容许那些不同的乃至异己的“社会方言”多元共存,并呈一种和谐共处相互沟通彼此对话的融洽状态。文学是什么?我以为文学其实就是对语言的一种特殊的编码方式,使语言的能指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凸显。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就因为其话语是多义的,张力的,排斥僵化的。文学本身就应该是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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